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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兴峰律师代理毒品犯罪辩护从轻处罚案例
来源:任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10
浏览量:741

泰安兴峰律师代理毒品犯罪辩护从轻处罚案例

作者:山东马家强律师

【案情简介】
山东泰安兴峰律师事务所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接受被告王某妻子的委托,介入一起泰安市多人共同贩卖毒品刑事案件。
【承办过程】
被告人妻子不是泰安本地人,她之前咨询了几名法律工作者、律师,有人建议她找律师做无罪辩护,她也始终认为自己丈夫不构成犯罪。因此她想多交高额律师代理费,让我帮她丈夫做无罪辩护,但我没有直接答应她,我先详细听了她的案情描述后,经过分析我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可能性较小,于是我帮她设计了两套辩护方案(无罪和罪轻辩护),之后我详细耐心的帮她分析,再后我答应先帮他去泰安市看守所会见,进一步掌握案情后再确定辩护方案,最后我坚持做罪轻辩护。她一开始认可了我的方案,但后来又告诉我,她了解到其他更严重的被告人有做无罪辩护的,然后我又耐心的帮她分析,并且找出了之前我办理的类似泰安毒品犯罪案件对比,最后她还是认同了我的辩护方案。

我经过会见、阅卷及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在该案中,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多次为其代卖,虽没有从中获利,但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虽然王某的行为虽然罪名已成立,但是通过我泰安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虑,认为此案还有许多辩护的空间。庭前我积极同法院沟通,庭审中提出被告人王某坦白、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积极交纳罚金等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庭后我又全面总结书面辩护词提交法院。
【审判结果】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案的其他两名作无罪辩护的被判处重刑。
【办案总结】
判决时王某已经被羁押了多半年,之前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因为被判重刑提出了上诉,估计到二审判决下来也快一年了,这一判决结果意味着被告人很快就可以自由了,王某的妻子也对此深表感激,由于我泰安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坚持从实际案情出发为当事人设计并且坚持作罪轻辩护方案,而没有仅仅看到金钱利益,去迎合委托人作无罪辩护,最终赢得了双方均受益的代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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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任斌
  • 执业律所:
    山东兴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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